2024/01/21 快訊:
火狐小編回歸並新建立"大ACG時代 Beta(β)",後續更新將會集中在(β) 部落格 flame-fox.blogspot.com,特此通知,感謝各位。
注意 ● 文章轉載,請事先告知、附上出處,並使用自身圖床存放圖片。尊重火狐小編的勞動成果。
提示 有使用Adblock等廣告攔阻軟體的朋友,請將本站設入例外清單,感謝支持。
佈告 ● FaceBook 留言框、浮貼與部分小工具已移除,讓版面更簡潔。

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網誌] 進擊的NCC 電信法第9條修正草案的網路管制更加恐怖

運作失靈只想箝制民眾言論自由的巨怪組織比巨人還可怕

在5月底火狐小編報導過的智財法修正案,其中權行政機關可以跳過司法程序,自行決定封鎖IP的風暴,搞到國際公民組織跟網路團體都大家關注後,政府才趕緊急轉彎踩剎車

但是沒想到在6越分送出的電信法修正案又潛藏了更激烈的網路手段,其中地9條的修正案如果照其條文通過立法,之後只要是電信業者認為有妨礙「公序良俗」就能逕自處理,比之前的需要行政機關委員會決議更寬鬆,這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手法,我想無須多說小編的感覺了...

政府機關這種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控制網路的心態,簡直跟極權國家沒兩樣!此時想起日前某無聊媒體把進擊的巨人套上軍國主義大肆抨擊的可笑橋段,在小編看來,台灣當前政府這像無頭蒼蠅,只懂找小老百姓麻煩的巨獸,遠比那群巨人可怕



網友們在網路上發起了關注此事的網路活動


《電信法》修正草案爭議法條

◎第九條第二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人提供之內容,經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基於法律授權,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第九條第三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上面這兩條看清楚了,只要政府機官認定違法,或者ISP業者認定有違法之虞,就能夠逕行處理封鎖IP、網路連線相關..等等措施,不需要法院認定、也無須什麼審議委員會決議

這個條文授權給電信業者跟政府機關的權利之大、構成條件之寬鬆,遠遠超過之前智財法的修正草案所附與的權限,侵害憲法賦予人民基本權利的行為,竟然可以授權電信業者跟行正機關擅自行判斷


NCC...一個就算讓"奇萌種"轟你千次也不厭倦的詭異巨獸

這是怎樣?官大學問大,所以行正機官可以擅自擴權,錢多好辦事,所以各大財團所把持的ISP業者也能自己搞網路綠霸來封鎖不利於己的各種消息跟管道

這草案在公佈之初就引起網友們的一片撻伐,但是始終沒得到對硬的關注,直到日前在媒體批露之後,NCC跟行政院才又表示會審慎修正限縮這兩個條文,但....您還相信這個政府的承諾嗎?


官方想搞到台灣非得鬧革命不成?
別忘記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如果沒有強大的與論壓力跟國際持續關注,我敢打包票,肯定又來個神不知鬼不覺偷渡過關,為此小編特地寫了此文,就是希望讓各位鄉民、網友能夠更廣為知道這事情的嚴重性,並且密切關注政府與立法機關的後續動作,否則哪天你在網路上發個言,可能都會隨時被「和諧」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 行動版若沒出現留言框,請點選「張貼留言」字樣。
● 擁有個人網頁者,填自己網址與名稱即可。
● 勾選「通知我」可收收到後續回覆的通知。
● 您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系統公開。
● 請遵守網路公共禮儀,本站謝絕各種廣告行銷留言!
● 各種詢問索取密碼的留言都無視,謝謝合作。


Click image back to the Home Page